佳木斯信用协会。成立于2009年,是经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由政府机关以外的组织和个人自愿联合组成的全省信用行业社会团体。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佳木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协会宗旨是弘扬诚实守信,推动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全面提升社会信用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为打造“信用佳木斯”,建设和谐社会而奋斗。
协会的业务范围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和贯彻党和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倡导诚信美德,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气;
二、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制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信用行业诚信建设,指导、规范和监督会员企业的信用有关活动,协调行业内外关系,建立完善信用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强化会员的守信和维权意识。搭建政府与会员之间联系的平台,向业务主管部门反映行业和会员诉求,提出信用行业发展规划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积极参与信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订修订信用行业发展规划、信用行业管理规范、信用行业标准、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信用行业准入条件等,推动整个信用行业的发展;
五、开展信用行业调查研究,根据授权进行信用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信用发展动态,收集、发布信用行业信息;
六、提供信用管理、信用咨询等相关服务;组织开展信用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帮助会员提高信用管理水平;
七、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与信用有关的活动,为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八、加强与各地信用行业组织的横向联系,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与研讨活动;依照有关规定创办网站、编辑会刊和信用方面的书籍、资料等,开展信用宣传工作;
九、做好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和动态跟踪、万家企业诚信联盟开展、信用宣传等其他有关工作。
协会成立以来,在省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信用行业经营行为、加强信用工作交流、宣传信用知识和理念、培养信用专业人才、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快速发展。
随着“信用佳木斯”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佳木斯信用协会将更好地发挥行业协会的代表、服务、自律、监督、培育、桥梁和纽带等作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协会的发展,发挥省信用协会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促进辽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