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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多措并举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7-05-18 11:51:40

 

市工商局多措并举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8日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和省局的决策部署,市工商局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条线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为小微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多措并举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营造小微企业便利化准入环境。积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和退出机制。深入推进企业“五证合一”、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切实降低创业营商的制度性成本。深入推进简易注销改革,畅通退出渠道,对名存实亡的小微企业加速市场出清,提升“全流程便利化”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削减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工作,理顺“证”、“照”关系,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在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共享应用。

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按照综合监管、简约监管原则,规范对小微企业的监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公平法治的环境。加强竞争执法和竞争倡导,大力查处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案件,依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加强广告监管,加大广告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小微企业发布诚信合法的广告,加大对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加强消费维权,鼓励支持小微企业维护商誉、诚信经营,畅通维权渠道,为诚信小微企业的发展腾出市场空间。

三是鼓励小微企业运用商标提升品牌价值,增强企业竞争力。引导小微企业增强商标品牌意识,发挥企业品牌建设的主体作用。培育小微企业自主商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商标品牌,鼓励小微企业通过商标提升品牌形象,提高服务质量和商业信誉,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小微企业的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与保护能力。依法打击侵犯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切实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引导小微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指导小微企业利用注册商标质押融资,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四是构建共治格局,把服务小微企业做“优”、做“实”、做“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协调各级职能部门协同开展小微企业帮扶工作,开展促进小微企业产业结构和治理结构升级工作。做好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有关工作。运用市场化手段,扶持培育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孵化器,帮助小微企业提质发展。指导各级个私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发挥作用,大力培育发展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建立主要面向小微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多元化服务主体,为小微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教育培训、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技术开发和法律支援等全方位服务,完善小微企业生命全周期服务链。

五是加强培训工作,营造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大培训力度,推动将服务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课程纳入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干部培训和选学内容。指导各地增强小微企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帮助小微企业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优化发展理念,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