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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电力公司 为非高耗能企业减免5%电费
发布日期:2020-03-05 09:15:28

 日前,省电力公司印发《坚决贯彻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支持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企业十项具体措施》。

 

一、减免非高耗能大工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约0.86万户。

 

二、减免非高耗能一般工商业企业电费的5%,惠及电力客户约163.51万户。

 

三、延长“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期限,惠及电力客户约0.21万户。

 

四、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和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医疗队驻地、疫情检查站、疫情指挥部等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全面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

 

五、对符合此次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2月份已缴纳电费的用户,在3月份收缴电费时逐户核减,确保客户足额享受电费减免。

 

六、本次政策执行时间为21日至630日。对政策惠及的165万余户电力客户,采取临时抄表或折算措施,逐户计算电费,确保国家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落实到位。

 

七、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涉及的所有减免电费,不向发电企业等上游企业传导,不向代收的政府性基金分摊。

 

八、通过营业厅、“网上国网”、95598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主动宣传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政策,确保客户应知尽知。优化电费票据账单,将正常电费、折扣优惠等列示清楚,确保客户消费明明白白。

 

九、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督导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努力将电费减免的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电力用户。

 

十、继续落实公司发布的“优化电力营商环境报装接电专项治理23措施,不断降低客户办电成本。明晰客户配套工程与公司产权及投资分界点,全面取消计量装置校验费、带电接火费等。落实保障黑龙江自贸试验区建设20项措施,免费低压接入容量由80千伏安提升至160千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