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要突出“五个关键”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副局长 李军
大兴安岭地区位于祖国的最北端,雄踞祖国版图的“金鸡之冠”,素有“金鸡冠上的绿宝石”之美誉。莽莽苍苍的大森林,绵延起伏的崇山峻岭和清澈宜人的碧水蓝天,构成了国家生态安全重要保障区和木材资源战略储备基地。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到黑龙江视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兴安岭地区着力发展生态旅游业、森林生态食品业、生物医药业、水经济和绿色矿业、文化产业、森林碳汇业,现在“六大产业”已经成为大兴安岭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大兴安岭地区自2005年启动实施“诚信兴安”建设工作以来,从地区领导层面到政府各级组织机构都把诚信建设作为促进发展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稳步推进,去年大兴安岭地区行署积极开展“诚信建设年”活动,促使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2016年我区地级媒体在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中广告违法率为零,信用得分为100分,在全国339个地级行政市地中地域信用排名第一。
结合我区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多年的工作情况,简要谈几点思考。总体认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抓好五个关键。
一是要抓好顶层设计和组织架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随着体系建设工作的持续深入,涉及面越来越广、任务越来越重、工作量越来越大。笔者发现唯有政府重视,科学规划,进行目标监督,各部门才能更加重视,更有效的落实,所以加强政府引领,着力做好顶层设计是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地方政府要站位全局总体科学规划地区内的信用体系建设,将信用体系建设与社会管理与经济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对各重点领域诚信建设有针对性的进行部署,并明确具体的目标和要求,要加强信用管理机构和人员力量,开展信用体系建设专门性的研究,认真查找不足和问题,及时改进,从而达到更好地发挥信用监管、信用约束、信用应用、信用惩戒的作用,提升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社会管理,达到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目的。
二是要抓好信用信息数据整合。信用信息数据是进行信用共享应用和信用监管的基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前提。按相关文件规定,信用信息数据需在我省“信用黑龙江”网站及“信用中国”网站同步公示,经过努力我区已经搭建了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信用信息公示网格,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坚持信用信息录入归集常态化、机制化,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外,需及时将新发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信用黑龙江”网站公示。更要加大对“双公示”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通报力度,与重点工作任务目标考核挂钩,作为重要依据,以此确保公示信用信息的及时、准确、真实,夯实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工作机制。
三是要抓好信用数据核查应用。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中实施信用记录核查的意见》和《黑龙江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办法》为依据,以开展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和企业失信行为惩戒为重点,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对市场主体实施信用记录核查和失信行为惩戒。政府部门要带头在行政事务中使用信用产品,引导和鼓励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电子商务、证券期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加强信用记录查询、信用产品使用。提倡企业和个人在交易活动中使用信用产品,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和创新信用产品。同时,依法加强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严格的监管制度,对不讲信用的机构,依法清理整治,以充分发挥信用数据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四是要抓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是建设信用体系、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创新经济社会管理手段的根本途径。通过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激励和约束使人不愿失信、不敢失信、不能失信。我区已出台《大兴安岭地区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暂行)》,对企业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综合运用市场性惩戒、行政监管性惩戒、行业性惩戒、司法性惩戒和社会性惩戒等手段,惩戒失信企业。同时对守信企业实施一定的激励,对拥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市场主体,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努力推进守信成为自觉的行为。目前,我区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和金融领域的征信平台已经比较完善,不良信用被记录被累积后,将降低信用等级,在全国范围内办理注册登记、贷款等事项时,将被限制。
五是要抓好诚信宣传教育。“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诚信文化,就是弘扬社会正能量。要把诚信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有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认可、喜闻乐见的诚信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平台,加强对诚信法律法规、诚信工作成果、诚信示范典型、守信失信案例的宣传和曝光,以有形的社会引导和鼓励感召全社会,努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氛围,使诚信意识深植人心,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作者简介:
李军,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1978年7月参加工作,198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在职大学毕业。现任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副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