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31日,市水务局局长、市河湖长办常务副主任张惠峰同志带领市水务局班子成员和相关局直单位、科室负责人对松花江佳木斯段开展巡查调研。
调研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松花江佳木斯段南北岸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完成情况,沿线松花江国家级示范段河湖建设区域87.5公里,逐一深入河湖管护15个重点工程(其中包括:6项已完工项目、7项开工项和剩余2项即将开工项目)现场,仔细查看项目建设进展,认真听取相关县区和建设项目负责人现场汇报,详细了解、现场办公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张惠峰在巡查中指出,市委、市政府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和示范河湖建设工作,水务部门作为示范河湖建设的实施主体,要深刻认识示范河湖建设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全水务系统的重中之重来抓,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各县(市)区河湖长办、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总结成绩的同时,进一步扛起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切实增强创建全国示范河湖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
张惠峰强调,要全力以赴完成松花江佳木斯段示范河湖建设任务。按照国家水利部要求,松花江佳木斯段示范河湖建设工期只有一年时间,目前近半数时间已经过去,而且即将进入汛期,剩余的有效工期有限,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务必要牢固树立紧迫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以赴加快项目建设步伐,既要坚持建设标准,保证工程质量,又要加快工程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快推进落实,确保高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地如期完成建设目标。要对标国家验收标准,超前做好验收准备,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社会各级广泛参与,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同时,认真梳理示范河湖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要注重成果运用,以典型案例形式在报刊、新闻、网络等媒体上对示范河湖建设经验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为全市乃至于全省提供参考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