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以打造“诚信佳木斯”品牌为目标,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区域信用环境,全国城市信用综合指数排名较年初提升125名,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和“十四五”良好开局打下坚实的信用基础。
一、强化“两保障”,筑牢信用建设“基础桩”
一是完善组织保障。分管市领导担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增加至55家。出台《佳木斯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制度(试行)》,明确联席会议职责等各项要求。召开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突出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为加快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二是健全制度保障。制发《佳木斯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工作方案》等20余个规范性文件,为合理合法依规开展信用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二、依托“一平台”,织密信用信息“纵横网”
以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支撑,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应用,形成全面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纵横网”。信用平台累计归集数据2237万条,面向政府单位开通信用应用服务6个,累计提供服务19797次。
三、优化“双公示”,擦亮政务信息“公开窗”
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权力清单落实“双公示”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动态监管,下发“双公示”月报7期。累计报送“双公示”信息14万余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1万条、行政处罚信息3万条;历史数据补录率达96.70%,位居全省首位。
四、实施“五步走”,建成信用监管“环线路”
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构筑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管工作闭环。一是全面建立信用承诺制。目前已收集到各类信用承诺数据19931条,信用承诺数据已广泛应用于行政审批和融资授信领域。二是推进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双随机抽查覆盖企业比例达53%。三是规范开展联合奖惩。15个部门出台“红黑名单”认定办法27个,19个部门出台联合奖惩备忘录35个。目前,系统归集联合奖惩对象信息2.3万条。四是依法开展信用查询。通过“信用中国(黑龙江佳木斯)”网站,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提供线上信用查询服务。五是线上实时信用修复。通过线上实时处理企业信用修复申请,协助出现失信行为的企业完成信用修复22项。(来源: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