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城镇供热企业信用评价评分细则》,市住建局组织对市(县)共16家集中供热企业进行了2020至2021年度供热期信用评价工作。企业评价等级按照下列分值标准确定:红榜企业,评价得分在 210 分(含 210 分)以上;黄榜企业,评价得分在 160 分(含 160 分)至 210 分之间;不合格:黑榜企业,评价得分在 160 分以下。信用评价地区排名末位,且评价得分未达到190分及以上的列入黑榜。
评价结果如下:
佳木斯市永旭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25 红榜企业
佳木斯中恒热电有限公司 224 红榜企业
威立雅(佳木斯)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224 红榜企业
佳木斯科灵热泵供热有限公司 222 红榜企业
佳木斯佳能热电有限公司 221 红榜企业
佳木斯东兴煤化工有限公司 221 红榜企业
富锦市宸龙生物质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20 红榜企业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佳木斯热电厂 214 红榜企业
同江市长恒热电有限公司 214 红榜企业
桦南易普优能热力有限公司 210 红榜企业
桦川协联生物质能热电有限公司 210 红榜企业
黑龙江华强集团供热有限公司 210 红榜企业
富锦东方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10 红榜企业
抚远市新世纪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3 黄榜企业
桦南协联报春热电有限公司 199 黄榜企业
汤原县兴业供热有限公司 189 黑榜企业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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