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造升级“老字号”企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挖掘和培养我省“老字号”企业品牌,根据《“龙江老字号”认定管理办法》,省商务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第五批“龙江老字号”认定工作。经过企业申报、市商务局预审、专家评审,我市四户企业:佳木斯冬梅大豆食品有限公司、佳木斯市二十三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多多药业有限公司、黑龙江苏木河酿酒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龙江老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