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重点传达了《关于印发<中央企业稻谷饲用定向邀标竞价销售方案(修订版)>的通知》、《黑龙江省粮食局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和加工转化监管督查工作通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定向销售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省粮食局工作提示【2021】132号文件精神,并对饲用稻谷粉碎掺混方式、流转途径、租赁形式、备案信息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面解读。
徐亮指出,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和加工转化是维护粮食市场价格稳定、保证供应充足的重要手段,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具有重要意义。并对该项工作的监管人员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准确掌握监管工作中重要性。监管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和加工转化任务的艰巨性、复杂性,切实把监管工作抓好抓实抓细。二是明确监管职责。监管人员要依规依责加强粮食销售出库和加工转化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协同配合竞买企业做好饲用稻谷各项监管工作。
接下来,市粮食局将继续采取三级管理模式进行监管,即“日常巡查、周暗访检查、月督导检查”。一经发现违规情况,将依法依规处置,严肃追责问责,情节严重的将采取停止加工、上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交易协调中心暂停其竞拍或取消政策执行资格等处理方式,确保政策性粮食能够出库顺畅,定向销售粮源能按规定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