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关于人才及农民进城购房优惠政策的对象和标准
(一)人才购房补贴
人才首套购房补贴,涵盖引进人才和既有人才,包含了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技师、国家级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持有人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按层级给予每平方米150元至500元不等的财政补贴。
(二)农民进城购房补贴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每平方米补贴100元,每套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购买商业用房的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每套最高补贴不超过3万元。
(三)域外居民购房补贴
包括所辖县(市)和外地市购房人两部分,其中所辖县(市)购房人补贴标准与农民进城购房补贴标准一致,外地市居民的购房补贴标准每平方米提高50元。
(四)返乡置业人员购房补贴
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补贴150元,每套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每平方米补贴200元,每套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
(五)改善性购房增加面积补贴
购房前后一年内将我市原住宅房屋售出、且新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大于出售房产面积的,按建筑面积差每平方米补贴50元。
(六)公寓(居住)产品支持政策
对实际用于居住用途的公寓房屋水、电、供热、物业收费按民用价格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