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佳木斯市司法局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做好全省行政执法证件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通过钉钉召开佳木斯市电子执法证发放暨证件使用线上培训会,依据《黑龙江省电子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生成佳木斯市第一批电子执法证件。
本次是近年来规模最大,涉及人员最多,考试审核最为严格的一次执法证件发放,共有5600余人参与公共法律知识培训,5000余人参加执法证件考试,4400余人通过考试,最终由3790人成功申请电子执法证并激活执法证件,电子执法证件的使用,既是规范执法人员行政行为的又一重要抓手,又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
会议中市司法局执法监督科证件管理人员向各单位执法人员讲解了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证APP的下载及使用方法,并对如何登录、认证、出示执法证等进行了细致讲解,并在会后将具体的使用教程视频分享到钉钉群中,并耐心解答各执法人员的相关问题。
会上明确了亮证渠道,阐明电子证照与原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要按照要求持证执法。同时告知各执法单位电子执法证激活后,原纸质版执法证即时作废,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调查、检查、核查等行政执法行为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或者相关人员出示电子执法证件。未出示的,不得实施相关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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