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知
1.市级领导接待日主要接待处理其分管战线的信访事项。
2.市级领导接待的信访事项,信访群众须持详细的材料,并经职能部门接待处理且有书面处理意见。同时,提前5个工作日到市信访局接待窗口进行预约登记。
3.信访群众须遵守《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依法有序反映信访诉求。
4.市级领导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接待,将另行安排时间,并通知已约访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