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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公安“小警事” 写好为民“大文章”
发布日期:2022-03-09 14:16:50

          群众利益无小事。佳木斯市公安机关始终遵循“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围绕建设“平安佳木斯”目标,组织全市公安派出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破小案、抓逃犯、化纠纷、保平安”专项行动,为备战党的二十大安保工作,全力营造最佳的平安环境。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公安局注重化解“小矛盾”、排查“小隐患”、破“小案”、挽“小损”,成功结破“小案”323起,抓获网上逃犯50人,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计130起。

倾力侦破“小案件”。市公安局突出“一把手”作用,各分县(市)局“一把手”亲力亲为,研究、部署、组织、指挥此次专项行动;同时成立派出所侦破打击小分队或小组,确保案件有人管、有人破,加大小案件现场勘查力度、信息采集力度。对作案手法、发案时间等特征相似且发案频率高的案件串并案侦查,打破警种界限,科学调配警力,采取常规手段与技术手段相结合的原则,重点针对老百姓反响强烈的侵财类案件,有线索可挖的,坚决深查到底,常规手段难以侦破的,协调有关部门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同时,在破案的基础上,想方设法追赃到位,减少群众损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大力化解“小纠纷”。各级公安机关秉持“小纠纷不解可能引发大事件”的理念,立足于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处,将小矛盾化解在萌芽中、激化前。严格推行市局、分局、科所队三级“一把手”接访等举措,建立局领导接访日、一把手阅信、信访案件局长督办制度,全力为群众化解“小纠纷”、解决“小矛盾”。组织民警常态化开展“大走访”,立足于小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能调解的当场调解,对重大矛盾纠纷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综治部门统筹协调、各部门参与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平台,做到小事不出门、矛盾不上交。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损坏他人财物等情节轻微的“小案件”推行说理式、人性化执法,实行调解优先。

竭力提供“小方便”。各基层派出所等科所队通过组织召开警民恳谈会、治安状况通报会等形式,积极向人民群众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服务水平。依托社区警务室和户籍窗口,针对辖区实际实行上门办证预约服务。深入到留守老人、儿童家中,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组织民警系统开展巡逻勤务规范,以主干道为线,以群众聚集场所为点,以居民小区、学校、幼儿园、重点场所及复杂区域为“面”,将辖区合理划分若干个巡控网格,合理布置巡控警力,提高街面见警率,从而减少发案率,让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