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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构建“1+6+4”制度体系保障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24-06-06 10:20:54

      近日,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定“1+6+4”制度体系,着力构建风险预防预警、隐患督办整改、问题核查处置、责任压实落靠的闭环机制,促进食品安全工作水平提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在“1+6+4”制度体系中,“1”是指关于规范落实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6”是指食品安全“三书一函”制度、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规定、舆情事件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舆情事件约谈办法、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和事故约谈办法6项制度;“4”是指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制度、工作信息交流通报制度和关于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意见、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据悉,“1+6+4”制度体系旨在深度聚焦食品安全领域顽固性、复杂性、隐蔽性安全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各地各有关部门在落实食品安全有关制度的范围、标准、时限、权限等方面把握不够精准,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落实还不到位等问题,切实发挥各项制度机制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指导、规范、约束和监督作用。

 

下一步,省食安办将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政策解读,把压力传递到工作末梢,把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确保各项制度机制理解到位、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