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方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实施意见》立足当前经济和就业形势,提出了“稳企业稳岗位、强培训促就业、重服务兜底线”三个方面十三条政策措施,是落实中央稳就业要求,积极应对当前新形势新挑战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落实《实施意见》转化为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行动自觉,以稳就业支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十二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规〔2018〕23号)文件要求制定我市《实施意见》。
三、拟解决的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1、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根据企业困难原因、发展前景、对就业影响程度等因素,明确困难企业界定标准和范围。科学设计政策操作办法,针对稳岗支持、政府融资担保、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就业见习、困难企业职工在岗培训、失业人员培训、生活费补贴、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及时明确操作流程和具体补贴标准,精简证明材料,减少办理环节,提高政策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2、采取的主要措施。做好政策宣传推介,依托政府和部门网站、移动客户端、政府办事大厅等线上线下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政策内容、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对重点企业、困难群众,要入企入户开展宣讲,精准推送政策,努力提升政策的知晓度。依托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系统,作为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抓手,及时记载提供服务落实政策情况。申请享受政策的困难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实名管理服务信息。严把实名数据质量关,密切跟踪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享受政策服务信息,做好数据动态更新、跟踪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