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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门口放垃圾,犯法吗?
发布日期:2021-08-16 10:45:54

           前言

 

很多人觉得自家门口就是自家的区域,放个垃圾没什么,其实不然,门外属于公共区域,而公共区域的环境,需要大家共同维护。

很多小区住户都有这样的居家行为:把家里的垃圾放在门外。低层住户为避免家里产生异味而选择把垃圾放在门外;中高层住户由于楼层较高,扔垃圾不便,总是喜欢把垃圾堆到一定程度才会一起拿下去扔。那么,把垃圾放在门口的行为到底应不应该?

回答是:不应该。

楼道等公共区域是业主共有的,如果每家每户都占用一点,不仅仅是影响到美观,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一、门口垃圾不及时丢掉
门口垃圾如果不及时清理,厨余垃圾、易腐蚀垃圾会招惹来蚊虫、苍蝇,散落出来的汤水也会散发出难闻异味。有些小区楼道虽有保洁员打扫,有时会帮业主清除垃圾,但是不能因为有人打扫,就对门口的垃圾放任不管!
二、垃圾阻碍楼梯通行
快递盒、纸箱等较大的物品会占有公共区域,阻碍了通行。大型垃圾、杂物不要放在门口,要及时清理,如果发生火灾、地震、煤气泄漏等突发情况,则会阻碍逃生。违法占用公共空间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道路通行权和相邻关系,其他业主和物业公司可以对其进行起诉。

 三、法律指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规定: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