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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医保电子凭证和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业务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1-09-24 14:19:27

             佳木斯市广大参保人员:

我市正在进行医保自建信息系统向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切换工作。切换完成后,我市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全部使用省医保信息平台,原市医保局制发的“医疗保险卡”将停止使用,参保人员需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相关业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程序

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法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1)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手机APP,注册成功后,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下载“支付宝”手机APP,注册成功后,在“市民中心”专栏通过人脸识别验证后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二、申领社会保障卡程序

(1)未领取社保卡的市民可通过微信搜索“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并添加关注,进入“便民服务”菜单中的“社保卡领取查询”栏目,输入身份证号码查询社保卡领取地址。也可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线电话0454-12333,提供身份证号码查询社保卡领取地址。

(2)经查询后未显示领取地址的市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府8号楼)二楼社保卡服务窗口查询办理。

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是参保人办理医保业务的凭证,更换电子凭证或社保卡不会对个人账户使用产生任何影响,也不需要办理个人账户转移业务。为了不影响您办理医保相关业务,请及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及申领社保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给您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佳木斯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