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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抓拍设备抓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8 11:16:41

 各机动车驾驶人: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交通秩序,及时发现和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佳木斯市交警支队将于2021年11月15日正式启用新增电子抓拍设备,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驾驶。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抓拍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违反规定掉头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1处:

鹤大公路61公里110米(江桥)

二、新增抓拍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违反禁令标志、违反禁止标线、逆向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接拨手持电话、妨碍安全驾驶、货运机动车驾驶室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2处:

鹤大红旗街口
鹤大长胜路口

三、新增抓拍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不按规定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电子抓拍设备3处:

永久胡同(红光巷—文久街)二小
红光巷(西林路—福丰路)二小
河畔路(胜利路—中山街)六小二校区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