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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关于调整公积金贷款还款扣划方式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2 15:54:33

 各住房公积金借款职工: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减少或降低借款职工贷款的逾期发生率,保证借款职工还款及时扣划,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将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账户扣款方式从足额扣款调整为非足额扣款。即:从原来约定的还款账户内存储资金余额不足以偿还借款人全部应还未还贷款本息(含罚息)时不予扣划,调整为借款职工还款账户内凡有资金存储余额的即予以扣划。

此扣款方式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请各借款职工及时关注还款账户资金扣划情况,及时向还款账户内存储资金,避免出现资金不足无法扣划而造成贷款逾期,影响个人信用。

佳木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7月29日

 

举例说明:借款人张某每月应还款额为2000元,但扣款日当天其银行账户内余额为500元,原方式不扣划,直到其账户余额大于2000元才扣划;现调整为当天扣划500元,之后每工作日只要张某银行账户内有余额即予以扣划,直至合计扣划2000元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