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信息  
·关于《佳木斯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
·关于征求《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建立完
·佳木斯市工商局办理无实体网店登记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2017年棚户区改造
·黑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
·关于《佳木斯市知名商标认定和管理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国务院第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佳木斯市
 
首页 > 政策法规 > 市法
佳木斯:关于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4-04-12 14:11:36

 

为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全面规范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切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佳木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佳木斯市域内摩托车、电动车

二、整治时间

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7月31日

三、整治重点

1、重点区域。城区主要道路、“两站一场”周边道路、居民区、餐饮店、快递、外卖站点、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电动车、摩托车通行频繁密集区域。

 

2、重点违法。摩托车无牌无证、乱停乱放、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逾期未检验、违反交通标志标线、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电动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及违规等待信号等交通违法行为问题。

请广大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打造安全、文明、和谐、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佳木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