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集工程建设领域整治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依法严厉打击和整治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行业秩序规范有序、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现就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征集我市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或者随意提出要求,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违法发包。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技术服务方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技术服务方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以中标为目的,从该项目其他招投标参与主体获取不当利益。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不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标,以不当手段索要过高的评审费用,评标倾向性明显,滥用否决投标条件;私下接触投标人,商讨有关项目投标事宜,并参加该项目评标。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违规操作。
(六)投标人为获取不当利益,采用非法手段,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七)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八)在工程建设或装修的过程中存在强装强卸、强行供料、未批先建、煽动闹事等行为。
(九)各方主体和从业人员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一)举报平台: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网址:http://shce.12337.gov.cn/pcweb/index.aspx)。
(二)举报电话:佳木斯市住建局0454-6715112、0454-6715115
(三)举报邮箱:佳木斯市住建局jmszbb@126.com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问题线索,其他工程建设领域等违法犯罪问题可一并举报。我们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问题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佳木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0日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整治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征集自然资源领域整治问题线索。现
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违法占地问题。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违法占用土地的;超过批准的数量或标准占用土地的。
(二)破坏耕地问题。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
(三)非法采矿问题。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借生态修复之名非法采矿的,垄断沙石矿产资源、严重干扰市场秩序行为的。
(五)城乡规划违法问题。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
(六)其他自然资源领域的问题。
二、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信函、电话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举报,举报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举报人对所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线索核查处理工作,并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依法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4—6603038。
举报地址: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76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问题线索,坚决整治自然资源领域乱象问题,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我局将对其信息严加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0月20日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开征集交通运输领域整治问题线索的通告
为推进交通运输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乱象问题,现将征集问题线索事宜通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一)“非法营运”问题线索。在飞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周边的黑出租、非法网约车、私家车等非法从事客运经营的行为。通过不法手段长期控制某一区域交通运输市场,扰乱运输市场经营秩序的黑恶势力。行政执法人员为非法营运充当“保护伞”的行为。
(二)道路运输客运乱象。道路客运市场中私设站点、不按规定班线发车、中途甩客倒客、中途乱加价等行为。欺行霸市、抢占客源、强占线路等违规经营问题。
(三)出租汽车违规经营。未经首位乘客同意强行搭乘其他乘客,拒载、宰客、违规运营以及拒不配合执法检查、阻挠抗拒执法等行为。垄断出租车经营,欺诈、恐吓经营者和乘客等行为。
(四)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冲关拒检、暴力抗法、堵塞交通、扰乱超限检测秩序等违法行为,为超限超载车辆充当“黄牛”、治超不作为等问题。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五)公路水路工程违规建设。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行为。未经许可或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修建桥梁、渡口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行为。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领域煽动闹事、强揽工程、垄断工程材料供应,损害公路水路设施,黑恶势力操纵工程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54-6770012
举报信箱:jtj6770012@163.com
信件投递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18号9楼933室,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办公室,邮编:154000。
请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交通运输领域问题线索,请举报人实名举报并提供线索证据,我们会对举报人、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故意诬告陷害他人的,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佳木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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