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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考、中考期间涉考服务广告合规经营提示书
发布日期:2025-05-29 14:01:21

 全市各广告经营主体、各涉考服务机构:

2025年高考、中考在即,各类涉考、备考服务广告也逐步增多,为进一步提高广告经营主体及涉考服务机构合规经营意识,保证考期广告市场稳定有序,维护广大考生家长合法权益,现作如下提示:

一、不得发布夸大培训效果、制造考生或家长焦虑、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内容的广告。

二、不得发布故意夸大填报志愿难度,诱导考生或家长购买志愿填报服务内容的广告。

三、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押题准”“保过”等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内容的广告。

四、不得发布含有“命题组成员”等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内容的广告。

五、不得发布含有“上榜率”“录取率”“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分考生”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内容的广告。

六、不得发布含有“内部信息”“内部数据”“保证志愿填报成功率”,或未经国家承认的“填报专家”“高考志愿填报师(规划师)”等称谓内容的广告。

七、不得发布售卖考试作弊器材的广告。

如发现广告中有下列情形的,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